两年前我和一位我国独立电影界的大佬级人物一起制作了一部独立电影。当资金来源落成后,由于他在KL所以一切法律手续我全盘交给他,因为我对他是绝对的信任。毕竟大家都是白手起家,有着某种程度的革命情谊。
在拍摄当中,我一直都听到一些流言说他这人要小心。不能全信。甚至身边一些也是搞独立电影的一直劝我要谨慎处理和他之间的合作。我本来完全没有任何戒心。直到他迟迟不把合约的副印寄给我时,我才开始觉得有点异状。
两年后戏拍完了,他也是一直不出现,不闻不问这部作品。慢慢的开始玩失踪游戏。我才自己私地下进行调查。终于一个礼拜前我拿到证据,原来他真的隐瞒了我资金的数目。他坑了RM 15,000。
我其实不怪他要钱。搞独立电影的本来就需要资金。可是何必骗我呢?纸如何包得住火呢?当年如果他大大方方说他要那笔钱来当他的监制费用,我是绝对一话不说答应的。
以他今天在独立电影界的身份地位,搞到出这种老千,真的是没品没格啊。
28 Octobe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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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經一事長一智
保重
倒了楣 吃了乖
我忍
会有那么一天
我会让对他自己的所作所为
感到后悔
Come on...David,
Cheer up...
Did you do anything about it when you found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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